各市(州)市場監管局,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相關醫療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家藥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體系和能力建設的意見》(國藥監藥管〔2020〕20號),進一步鞏固醫療機構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工作機制,提升我省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水平,省藥監局決定啟動第二批四川省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哨點(醫療機構)遴選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市場監管局要高度重視,切實將醫療器械不
良事件監測哨點建設作為重要工作內容,按照《四川省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哨點(醫療機構)工作實施方案》(見附件)要求,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并有意愿、有能力開展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的醫療機構積極申報。
二、各市(州)市場監管局應對醫療機構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合規性進行初步審核,于2023年6月2日前將四川省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哨點(醫療機構)資格申請表、申報材料及初審意見單(一式兩份)郵寄至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并將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郵箱號:[email protected]。)
三、省藥監局根據審核意見擇優認定,對四川省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哨點(醫療機構)下發認定通知。
聯 系 人:文竹、宋迪(省中心)
聯系電話:028-86927030
聯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科園南路69號金蓉大廈704室(郵編:610041)
附件:四川省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哨點(醫療機構)工作實施方案
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3年5月16日
四川省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哨點(醫療機構)工作實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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