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管公立醫療機構、西部戰區總醫院、西部戰區空軍醫院: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等4部門《關于做好當前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工作的意見》(醫保發〔2019〕79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比價關系,我局按照《關于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川醫保規〔2022〕11號)要求,對省管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進行了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履行相關程序后制定了省管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現將方案印發你們,并提出通知如下。
一、方案內容
本輪省管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共計458項,其中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類項目價格18項,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技術難度、風險程度的部分綜合醫療服務類、醫技診療類、臨床診療類、中醫及民族醫診療類項目價格440項。(具體見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籌安排。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涉及利益面廣、關注度高,各省管公立醫療機構要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安排,統籌協調實施,確保調價政策措施落地落實。
(二)落實責任,防范風險。各省管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醫療服務價格主體責任,主動向患者做好溝通解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報告我局。
(三)做好對接,及時更新。各省管公立醫療機構要提前謀劃,及時對接醫療服務項目收費信息系統,對調整項目價格進行更新完善,并按要求做好價格信息公示。
三、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天后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價格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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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