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由上海市進一步在浦東新區對10個領域47項審批事項進行改革試點,其中包括“取消社會辦醫療機構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核發等審批”。會議要求,希望用一年時間形成可復制的經驗,向上海全市和全國更大范圍推廣。
按照《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與使用管理辦法》規定,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包括X線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裝置(CT)、醫用核磁共振成像設備(MRI)、800毫安以上數字減影血管造影X線機(DSA)、單光子發射型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儀(SPECT)、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LA)。醫療機構購買這些設備需經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發放配置許可證,且具有嚴格的準入標準,如醫院門診量、年住院床日、年住院手術量等。一些中等規模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很難獲得準入,影響醫療服務的拓展。
取消社會辦醫療機構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核發等審批后,社會資本創辦的醫療機構可以按照自身的需求購買診斷和治療設備。(來源:醫藥網)